业务范围

新闻动态

项目案例

解决方案

联系我们

危房鉴定标准和方法

2019-01-10 16:08:00 浏览次数:1545 次 发布:中政建研

在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》中,危险房屋的定义是指,“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,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,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。”那么,危房鉴定标准和方法有哪些呢?一起来看看吧。

危房鉴定标准

1、为确保住用安全,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, 特制定本标准。   2、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。 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,可参考本标准。 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、公共建筑、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。    3、本标准提及的构件,是指承重构件;提及的结构, 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。    4、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, 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。   5、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, 

危房鉴定标准和方法

 

危房鉴定方法    

1、危险房屋(简称"危房")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,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,随时有倒塌可能, 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。   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: 

(a)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;  (b)局部是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。

  危房鉴定标准和方法

 

上一篇:文昌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分析砌体结构裂缝加固鉴定
下一篇:海南户外广告牌安全检测的方法及内容
×

请填写您的联系方式

填写电话号码
×

微信在线咨询